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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耕地红线 践行流域综合治理 让13.7亩“良田”回归“粮田”

2024-03-18    来源:本院    作者:石首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94

          近日,石首市检察院提起诉讼的石首市天鹅洲某村基本农田被占用未复垦行政公益诉讼案,经石首市法院审理,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石首市天鹅洲位于长江“九曲回肠”的荆江北岸,土地肥沃,草木丰茂,因地形形似天鹅蛋而得名,建有麋鹿、豚类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未被复垦的13.7亩农田位于天鹅洲某村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2019年7月,冷某等人租用该农田修建围堰用于洗泥沥砂。2021年9月,冷某等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堆放在围堰内的河砂一直未被处理,农田处于荒芜状态。

      在办理冷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时,石首市检察院坚持“刑民”结合,在追究冷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冷某向公证处提存生态修复金15.7万元。但因冷某尚在服刑期间,生态修复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为了推动农田复垦复耕,2022年9月,石首市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被占用农田进行复垦。但因堆放的河砂流拍和部门协作不畅通等因素,在诉前整改期限内,农田未能实现复垦,影响了农业生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2年12月20日,石首市检察院向石首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耕地保护问题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民生民利,复垦工作刻不容缓。提起诉讼后,法检“两长”对复垦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就农田复垦的难点、重点、急需解决的问题交换意见。2023年2月28日,法检“两长”联合市林长制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天鹅洲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及当地村组代表,在被占用农田附近召开现场会,就各部门加强协作,依法履职,共同推进农田复垦,确保春种不违农时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至此,复垦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堆放在农田上的河砂被清运,13.7亩农田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进行了高质量复垦,农田周围还修建了排涝、灌溉沟渠和用于农业生产的通道,通过了专家、村民代表及有关部门的联合验收。
“复垦工作从无人肯管到齐抓共管,被占农田从荒草丛生到冒出新绿、长出庄稼,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不遗余力守牢耕地红线的做法值得点赞。”近日,在“回头看”现场,看着复垦后的农田已是禾苗茁壮,满眼绿色,村民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纷纷竖起了大拇指。